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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2368】 文明实践我行动 志愿服务树新风
已结项
岗位ID:
10278877
岗位描述:
清洁家园、环保宣传
岗位条件:
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和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着力优化共建社区环境和文明风尚传播,助推长乐区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关于持续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长文明办联〔2024〕1号)文件精神,区纪委监委、区委教育工委联合区供电公司共同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我行动 志愿服务树新风”百名志愿者活动。
一、活动主题:“文明实践我行动 志愿服务树新风”百名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
上午8:50 联村公交车站门口集中
上午9:00-11:00 由联村村干部带领,在联村开展志愿活动
四、参加人员
1.区纪委监委志愿者5人,区委教育工委志愿者60人(局机关10人,长乐一中15人,华侨中学15人,高级中学10人,吴航中学10人);
2.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志愿者30人。
3.联村志愿服务者10人(联系人:江晨晖 电话:13950355553 )。
五、志愿服务内容
1.清洁家园、环境整治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开展清除乱粘贴、清理乱堆放等环境整治活动。向商铺、群众分发文明创城宣传单页,规范两车停放劝导、开展“门前三包”劝导等志愿活动,引导沿街商铺、群众共同整治好街区环境,参与文明长乐建设。
2.文明创城、移风易俗宣传共建活动。向小区群众分发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单页,宣传红白喜事俭办、廉办理念,宣贯移风易俗新风尚。
3.垃圾分类宣传共建活动。向群众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单页,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多方位地了解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
六、工作要求
1.参加人员需统一着志愿者服装,党员佩戴党徽,务必于当天活动上午8:50前自行到达活动出发点签到。
2.活动中要注意文明礼仪、文明用语,展示教育系统志愿服务队良好形象,将活动照片(含活动场景照及参加志愿者合影)发至党建工作钉钉群。
3.工具由联村准备。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