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8746】 光泽政府办志愿服务队
| 区域: | 南平市 |
|---|---|
| 详细地址: | 光泽县二一七路122号光泽县政府机关大院 |
| 人员规模: | 29 |
| 正式成员: | 29 |
| 加入方式: | 验证信息加入(需审核申请) |
| 联络团体: | 光泽县志愿者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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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省委、省政府、南平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县政府的文、函、电。
(三)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南平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县(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处及部门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协助做好县政府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联络、指导、协调和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和本办公室的经费管理,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工作,承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接受委托代理或协调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十四)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省委、省政府、南平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县政府的文、函、电。
(三)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南平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县(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处及部门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协助做好县政府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联络、指导、协调和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和本办公室的经费管理,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工作,承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接受委托代理或协调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十四)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团体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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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杰 邮箱:1091003193#qq.com (请将#替换成@以后发送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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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对项目开展培训的满意度:5.0
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5.0
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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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5.0
团体地址
光泽县二一七路122号光泽县政府机关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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